-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督 〔2009〕8号
- 【发布日期】2009-05-18
- 【生效日期】2009-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5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5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闽政办督 〔2009〕8号)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关于林强等9位代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福厦沿海建设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建议》(第6654号),我省协办意见如下:
在福厦沿海建设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对探索建立两岸新的经济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从两岸合作来看,信息产业是闽台经济共同的支柱型、主导型产业,合作基础良好,拓展空间无限。一是两地信息产业总体规模超过1200亿美元,是亚太地区主要集聚区之一,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福建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全省实现销售收入3100亿元,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比增20%,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10%,并已形成一大批自主创新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企业群。三是台资企业成为福建全省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全省信息产业累计合同利用台资接近2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65亿美元,分别占全行业利用外资的34%和30.4%。四是闽台信息产业合作持续深入,产业集聚与规模效应逐步呈现,形成冠捷、华映光电、漳州灿坤等龙头产业集群。五是台湾制造业加速向岛外转移,2007年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在大陆地区的生产分工比例达到68.7%,而在台湾本岛,这一比例仅为31.0%。
从两岸信息产业合作面临的挑战来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和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带来的压力,两岸信息产业合作中的一些问题逐渐凸显。一是合作的科技含量较低。多局限于中下游信息设备制造业,极少涉及核心技术、高端技术和基础研究的合作,尤其是与岛内优势产业如半导体设计、高世代液晶面板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仍然没有实质性突破。二是合作模式比较单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以及福建等地的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主要采取台湾接单,大陆生产,台湾研发的模式,技术与市场两头在外,资源整合度不高,对海外市场依赖严重。三是合作持续能力较差。部分台商习惯于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侯鸟”习性强,缺乏长期创业的准备,投资多因地方政策的变化而随之转移,而且台湾厂商与当地产业结合程度低,多数只是把台湾工厂代工模式简单复制到大陆。四是台湾制造业向岛外转移的区域开始出现微妙变化,越南等新兴市场逐渐成为台资流向的重点。因此,进一步加快建立两岸新的经济合作机制,整合两岸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推动两岸信息技术共同进步显得尤为迫切。
为推动海峡西岸信息产业发展,2008年1月26日,信息产业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了 《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的合作协议》,提出支持设立 “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按照部省协议,我省有关部门联合中国电子报、福州大学等单位研究形成 “建设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调研报告,就建设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的意义、基础条件和政策措施等问题进行研究,6月3日在中国电子报刊发 “部省共建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先行区专辑”,加大宣传力度。2008年8月,我省有关部门还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函请求支持设立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
下阶段,我省将根据 《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的合作协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将信息产业作为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充分利用福建地理、文化和产业优势,促进闽台在发光二极管、平板显示、动漫、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软件服务外包等产业领域的对接;三是加大对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强产业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业务创新,提高我省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近日,《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信息产业作为福建省战略性、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日益突出。为此,建议国务院台办牵头,联合有关部委进一步研究论证,早日形成在我省建立信息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具体意见。重点包括:深化闽台产业基础研究,找准试验区建设切入点和实践定位,如准确把握台湾产业转移的重点和我省承接的基础等;深度研究台湾产业政策,为推进两岸产业政策的融合提供基础,如建立两岸信息技术标准的对接机制、产品认证机制等;研究试验区运作模式和发展方向,突出两岸信息产业双向交流,突出试验区在推动两岸经济融合方面的示范功能,如打破区域界线,确定有带动和示范意义的重点试验区域范围,相互承认两岸企业登记制度、企业资质认证制度等;研究具有试验区特色的政策措施,探索两岸经济合作在政策上的互动互补,如松绑货币清算机制、放宽海关监管机制等。
联系单位及电话:福建省人民政府督查室0591-878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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