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豫政〔2009〕59号
- 【发布日期】2009-07-29
- 【生效日期】2009-07-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9〕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要求,2010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就认真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重要意义。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省是人口大省,全面做好这项工作尤为重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地的人口普查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通力协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要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为人口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国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将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对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以及弄虚作假或干扰、干预人口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数据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孙廷喜(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奇(省统计局局长)
孟宪臣(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孙世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权红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委(省纪委常委)
陈永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刁玉华(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李尊杰(省民委副主任)
孟超(省民政厅副厅长)
黄庚倜(省司法厅副厅长)
鲁轶(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司喜云(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王国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郭鹏亮(省农业厅副厅长)
周学山(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文生(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仁海(省广电局副局长)
安建军(省统计局副局长)
司九龙(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胡五岳(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杨玮斌(省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张华(省台办副主任)
方泉(省军区副参谋长)
李成勋(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安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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