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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冰上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1313号
  • 【发布日期】2006-07-11
  • 【生效日期】2006-07-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冰上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冰上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31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5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冰上芭蕾舞团一行50人,于2006年8月23日至10月5日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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