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医疗队赴西藏墨脱县开展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发〔2009〕122号
  • 【发布日期】2009-07-31
  • 【生效日期】2009-07-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医疗队赴西藏墨脱县开展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第二批医疗队赴西藏墨脱县开展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深卫发〔2009〕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帮扶西藏林芝地区及墨脱县的指示精神,根据深圳市对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2007年至2010年对口扶持西藏地区墨脱县工作要点》和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发〔2009〕41号)要求,在宝安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卫生系统组建了第二批援藏医疗队,即将奔赴西藏墨脱县开展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医疗队队员

包杰:龙岗区中心医院骨科主任医师,医疗队队长

丁刚: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叶建华:龙岗区人民医院内科医师

陈秋梅(女):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许繁(女):宝安区人民医院产科护师

二、第二批医疗队赴西藏墨脱县工作时间初步定为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

三、医疗队队员赴西藏墨脱期间,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变,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不受影响,均按现任岗位标准计发;派出单位按照有关援藏人员津、补贴标准,每月为其发放下乡补助450元、到艰苦地区补贴1000元,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报销队员一次往返差旅费;购买一年期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队员完成任务返深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工作津贴,各派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选、事业入编等方面给予考虑。

四、医疗队在墨脱工作期间,要积极组织当地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墨脱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组织下不定期开展巡回义诊活动。

五、各派出单位要关心队员赴藏前的准备工作,为队员专门安排时间进行调休。要切实关心队员在墨脱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及时给予业务指导,积极解决其家庭困难,使队员能够安心、稳定地在墨脱开展各项工作。

六、各区卫生局(办)、各有关单位要关注、支持我市卫生系统派驻西藏墨脱医疗队的工作,尽己所能提供设备、技术、人才和资金支持,具体事项与我局对口帮扶联络员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侯力群,联系电话:25503213)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