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82 号
- 【发布日期】2008-05-06
- 【生效日期】2008-05-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8〕8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如期完成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各阶段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全面,宣传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作为加快“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内容,更好地为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服务。要认真按照《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整体转换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共同推进整体转换工作。要加强对各地整体转换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体转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有线数字电视健康有序发展。
二、确保完成阶段目标。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第二阶段要实现2008年完成整体转换250万户的工作目标,时间紧,任务重。省广播影视集团和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和省级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各地整体转换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各地要以光节点为转换单位加快推进整体转换,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可行的整体转换模式。各地在按光节点推进转换工作时,要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保留模拟信号。
(一)已完成城区整体转换工作的设区市要加快推进所属县(市)的整体转换工作,争取2008年基本完成主要县(市)城区的整体转换工作。
(二)已启动整体转换的设区市要全面抓紧推进城区和所属县(市)的整体转换工作,争取2008年完成城区整体转换工作,并完成部分县(市)城区整体转换工作。
(三)尚未启动的设区市要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启动整体转换工作。
三、加快信息和节目平台建设。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和节目平台建设步伐,实现省级平台与设区市平台共建共享。未建平台的市、(县)要充分利用省级平台的资源,传播信息和节目,各地接入网要提供两个模拟通道确保公共信息在当地的传输播出。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开展农村信息和政务信息服务。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积极开发增值业务,制作个性化、特色化的节目内容,使有线数字电视真正成为家家户户的多媒体信息平台。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省广播影视集团和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制定统一的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做好整体转换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解决整体转换工作中用户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有线数字电视的平稳转换营造“群众普遍满意、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八年五月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