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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测绘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单位】国家测绘局
  • 【发布文号】国测科发[2009]3号
  • 【发布日期】2009-10-10
  • 【生效日期】2009-10-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测绘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测绘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测绘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国测科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加快事关测绘事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测绘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我国测绘科技自主创新与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测绘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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