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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法制业务工作调研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26
  • 【生效日期】2009-10-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法制业务工作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法制业务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单位和相关处室: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各方面立法工作动态和需求,进一步厘清法制工作的职能定位,强化政策法规处服务和指导的功能,共同推进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委孙美华副主任拟于近期开展法制业务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2009年10月至11月,具体调研时间和地点见附表。

二、调研方式:召开座谈会。

三、调研对象:妇社处、医政处、疾控处、中医处、食卫处、医管处、计生监督考核处、流动人口管理处、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健教所、市康宁医院、市慢病防治中心、市卫监所、市职防院。

四、调研主要内容:

了解各业务处室及相关单位法制工作现状,主要是执行哪些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难题,有哪些问题现有法律法规不能解决,需要制定的。

请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做好调研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吴晓瑾,25506265,13699898625
陆钰萍,25503210,13688805086)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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