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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07〕1503号
  • 【发布日期】2007-11-27
  • 【生效日期】2007-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7〕1503号)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与欧洲旅行保险股份公司转分保事宜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2008年度与欧洲旅行保险股份公司从事健康险业务的再保险关联交易。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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