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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罗湖区教育新村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31
  • 【生效日期】2009-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罗湖区教育新村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告

关于罗湖区教育新村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教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罗湖区教育新村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所申请项目用地于罗湖区大头岭片区文锦中路,建设用地面积27718.69平方米,绿地面积1976.6平方米。申请事项如下:局部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160米以内,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不变。

该事项涉及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部门原则予以支持,现按有关规定在《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局规划展厅及改造项目属地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10-31至2009-11-19 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行政服务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运营综合楼B座),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公布,市民也可以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申请用地情况详见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http://www.zsplan.gov.cn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83712114 83712219

传真:83712111

深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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