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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万寿寺东路十方、法堂院等修缮工程修改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211号
  • 【发布日期】2008-03-19
  • 【生效日期】2008-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万寿寺东路十方、法堂院等修缮工程修改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万寿寺东路十方、法堂院等修缮工程修改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211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万寿寺东路十方、法堂院等修复工程修改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8〕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修缮整治项目,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所报设计,对拟维修建筑基本采取落架大修的方案,但勘查描述较简单笼统,保护内容不够明确。
二、复建项目缺少考古勘查资料和相关复原依据,应在居民搬迁后结合建筑基址的清理补充勘查,进一步完善方案。
三、大斋堂揭顶修缮设计图的柱网尺寸与实测图不符,设计图纸应进一步规范。
请组织有关单位对该方案继续细化、完善,并报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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