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683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683号
  • 【发布日期】2006-07-12
  • 【生效日期】2006-07-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683号

农业部公告第683号

关于兽用生物制品试验研究技术等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研究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通用名命名指导原则》(附件1)、《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和效力试验报告编写指导原则》(附件2)、《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用细胞系试验研究指导原则》(附件3)、《兽用生物制品菌(毒、虫)种种子批建立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4)、《兽用生物制品菌(毒、虫)种毒力返强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5)、《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安全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6)、《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效力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7)、《兽用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8)、《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附件9)、《兽用诊断制品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附件10)、《兽用免疫诊断试剂盒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附件11)等11个兽用生物制品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