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厅字〔2009〕452号
- 【发布日期】2009-11-05
- 【生效日期】2009-1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4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便于统一协调指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昌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家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辛利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东庚(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樊松廷(市工商局)
陈天鹏(市卫生局)
贺思敏(市文化局)
吉伟伟(市国土局)
孙群力(市安监局)
叶 琳(市公安局)
张小新(市消防支队)
张焕胜(市建委)
张理国(市经贸委)
周国福(市商贸委)
康剑川(市质监局)
张大军(市交通局)
吴宜芳(市食品药监局)
刘国产(市新闻出版局)
刘卫东(市劳动保障局)
王立团(市执法局)
刘 彪(市农业局)
徐建平(市林业局)
袁永昌(市环保局)
甘春瑞(市旅游局)
齐波浪(市烟草专卖局)
王国辉(市法制办)
朱 斌(市监察局)
刘晓平(市民政局)
王 贺(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副局长樊松廷任办公室主任,副调研员龚德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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