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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105号
  • 【发布日期】2009-12-18
  • 【生效日期】2009-1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

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09〕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中提升”战略的全面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以交通道路、桥梁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交通建设总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迅猛增加和交通出行量持续增长,特别是今年以来轨道交通1号线、机场快速路等一批重大城市交通工程相继开工,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形势日益严峻。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整体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环境,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现就今明两年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解四难、创四优”部署,遵循“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群众参与,文明出行;内外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为重点,继续优化公共交通配置,不断完善路网功能,加大实施支路卡口改造工程力度,推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倡导“文明出行”,加强“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建设,进一步缓解“出行难”。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解四难、创四优”各项举措,统筹市内外客货流和运能配置,综合施策,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核心区域时段性区域性的出行难,确保元旦春节和世博会“信息化与城市发展论坛”的交通运输畅通、安全和有效服务,力求市区重点路段早晚高峰路网运行速度比2009年底有所提高,“文明出行”和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民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研究和引导

加强交通规划研究,统筹谋划中心城区出行难问题。力求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需求相匹配,核心片区道路网系统与交通组织优化规划相协调,交通建设方案时序与交通组织保障相衔接;编制合理的近期交通组织规划疏解方案,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研究,开展适合宁波特色的非机动车系统和步行系统的规划前期工作;通过近期、中期和长期整体交通战略研究,构建“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其它公共交通方式为辅助”的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转变出行方式,提高通行质量。

(二)实施交通疏解工程

1.加快实施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工程。在3~5年内加快完成“五路四桥”、机场快速路、绕城高速东段及11条连接线工程,争取形成快速路网,建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础支撑体系。

2.加快实施城市支路和卡口改造项目。围绕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分三阶段实施城市支路和卡口改造:第一阶段于2010年春运前,完成老实巷南延等2条支路19个卡口项目建设;第二阶段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前,完成苍水街等11条支路6个卡口建设;第三阶段于2011年春运前,完成县前街等20条支路项目建设(见附件1)。

3.加快实施核心区跨江桥梁和人行地道建设。2010年,完成外滩大桥建设、解放桥拓宽、甬江大桥东西堍匝道工程,启动跨江(人行)桥梁和第一医院、妇儿医院、第三医院人行过街地道建设。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1.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在轨道1、2号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线网布局,加快其它线路的建设;强化市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结合加快余慈地区发展的需要,提前启动轨道余慈线建设。

2.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新建会展路、谢家、国际会展中心等公交场站8座。

3.增加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路。2010年春节前增加公交车投放400辆以上。完善公交布局,做好线路临时调整工作,2010年新增公交线路10条,优化调整线路20条。公交线路调整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4.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推广新型候车亭、灯箱站牌,改善乘车、候车条件。加快GPS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的建设,积极推广公交电子站牌,逐步构建实时智能调度系统。

(四)切实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1.加强重点卡口的交通管理。按照“定数量、定责任、定地点、定时间、定管理方式”要求,制定交通志愿者协管交通方案,做好以海曙区为中心的交通节点管理工作(见附件2)。开展“交警、城管联合执法小分队”机制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商业经营活动和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实现还路于民。

2.优化交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实时交通状况分析研判制度,提高交通信息台的引导水平。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特征,扩大区域实施“四禁方案”(禁货、禁鸣、禁危、禁摩),对“府桥”、“迎凤”、“翠柏”、“苍松”、“镇安”5个片区实行单行线管理。

3.提高交通设施保畅通水平。增加移动交通信号灯和临时交通诱导牌等设施,优化交通信号系统,增设15公里交通隔离设施。完成环城西路、药行街、柳汀街、百丈东路等主要干道的“4改5”工程。

4.扩大智能交通覆盖范围。尽快启动智能交通三期建设,将鄞州中心区、东部新城区、国家高新区及海曙区西部、江北区北部综合纳入市区智能交通管理范围,全面提升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5.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深化“三车三线”(工程车、公交车、出租车、停车线、网状线、中心双黄线)等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网状线违停、路口抢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6.实行临时错时上下班制度。在机场快速路和中山路西侧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期间,实行临时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现有各级党政机关上下班时间,市级党政机关调整为上午9:00上班,下午5:30下班,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上午8:30上班,下午5:00下班。季节变化时,作相应调整。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弹性工作制。

(五)加强春运组织工作

1.优化运力组织。春运期间,加大运力组织安排工作。铁路部门增开过境动车组和安徽、贵州等方向的临客,积极向上海铁路局争取票源。公路、民航根据客流情况增加客车班次和航班密度,组织包车包机,方便旅客出行。

2.改进售票服务。在市中心区外的各县(市)要加强服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购票返乡。采用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票:一是上门订票,在全市高校开展提前订票,为学生提供上门服务;二是电话订票,开通完善自动语音电话订票服务,拓宽旅客购票渠道;三是分散售票,发挥全市铁路客票代售点的作用,方便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就近购票;四是分离售票,长途售票从南站区域分离,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汽车客运站实行市区联网售票、网上售票、电话订票和上门售票相结合,航空公司适时推出特价优惠机票,引导旅客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出行。

3.维护运输秩序。开展重点运输场站和高校周边的客运秩序整治,强化南站区域属地化管理,严厉打击票贩子和站外组客,改善出行环境。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疏运准备。

(六)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

1.加强交通宣传引导。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文明出行”新闻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交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报道先进典型,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中小学生、外来人员、社区居民等的文明出行教育,规范出租汽车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

2.开展“文明出行”系列活动。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出行示范活动,建立文明出行示范路、文明公交示范线、文明示范车,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开展“三让”(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开展评选“文明出行”双十佳活动,年底前,评选出“十佳文明出行使者”,“文明出行十佳活动”;开展查纠不文明出行行为活动,全市集中开展“市民话交通”大讨论,对不文明言行进行评议,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增强市民纠正不文明行为的决心和摒弃不文明出行行为的自觉性。

3.积极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由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团员青年、市民群众等组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各县(市)区组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队,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文明出行”活动,使群众在参与中奉献,在实践中提高,努力使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有明显提高。

三、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保障措施

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增强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缓解交通拥堵摆上突出位置,周密组织,完善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里成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出阶段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区要建立党政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发挥中坚作用。

(二)增加投入,做好保障。市、区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缓解交通拥堵的有关投入保障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并实行专项审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三)健全考评,完善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解四难,创四优”的部署,建立健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决策机制、反馈机制和评估机制。严格对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考评,将其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人大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1.宁波市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建设项目一览表
2.海曙区易堵路口、路段交管城管联合执法岗位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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