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发〔2006〕 12 号
- 【发布日期】2006-07-20
- 【生效日期】2006-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哈发〔2006〕 12 号)
(2006年7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简称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现代农业,加强基础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市的共同行动。?
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为战略重点,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统筹城乡发展、服务“三农”的新体制和较为完善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城乡体制对接、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城乡社会发展同步和城乡社会保障并轨,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具体目标?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和效益水平。到“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农牧渔业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养殖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5%,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30%。?
2、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其中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到2010年,全部乡(镇)和行政村通硬质(砂石以上)公路,通客运班车;村村通电;农民住房84%实现砖瓦化,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城乡联网供水率达到50%以上,95%以上农民用上清洁饮用水;农民生产生活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基本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观。?
4、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巩固和提高农村教育“普九”成果,到2010年,15周岁以上青年平均受教育9.5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半年职业教育),45周岁以下农民至少掌握一项生产技能;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疾病预防体系,每千人医生数和床位数分别达到2.5人和4.0张;健全农村计划生育网络;卫生乡村达标率达到70%以上;村文化阵地普及率达到100%,建成一批示范性村落文化中心;加快发展农村老年休养、娱乐、教育、康复事业,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普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到“十一五”期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力争达到100%;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和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五保户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50%,基本形成项目较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相互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6、农民生活条件普遍改善。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村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农村居民预期寿命达到78岁,文教、娱乐消费支出比重超过15%,恩格尔系数降至0.35以下,基尼系数降至0.4以下。?
7、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推进。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民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现代农村产业建设?
1、创新农业发展理念。坚持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注重运用大资源理念,充分利用农村全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注重运用大农业理念,拓宽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及其加工与流通,增强和发挥农业的食物营养、工业原料、就业增收、生态保障、观光旅游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相关服务业,使农民能够充分就业,在产业新发展中获得更大经济利益。注重运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改造提高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2、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优种植业,调强畜牧业,调大绿色食品业。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扩大饲料作物生产。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瓜果蔬菜、花卉等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种植业。把发展畜牧业作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措施,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加强畜牧科技园区和专业村屯、良种繁育体系、畜禽防疫体系建设。保护天然草场,合理控制载畜强度,建设优质饲草和饲料作物基地。突出发展“两牛(奶牛、肉牛)”、“两鸡(蛋鸡、肉鸡)”和“生猪”产业,扩大鹅、兔等草食动物饲养。扩大水产养殖。加快林业经济发展。以市场为向导,重点发展名特优产品和精细特色产品。?
3、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⑴加快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认证。到2010年,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种植业基地生产面积达到2100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80%以上;绿色、无公害养殖业规模生产基地达到100个以上;县级以上大中型农贸市场、连锁店、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农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际安全标准要求。
⑵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实行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监控;实施农产品交易全过程的可查询、可追溯和可召回制度。
⑶完善绿色食品检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市、县(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产区乡(镇)的检测手段,实现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全部抽检。?
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上水平、上规模。大力推广“公司+新型合作社+农户”和“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县域财源建设。创新主导产业培育方式,采取生产要素资源、政策措施集中组合投入的办法,支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发展。抓好农业产业化带头人队伍建设。抓好一批农产品品牌建设。改善农村就业结构,拓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强村富民渠道。?
5、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示范和推广,逐步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牧主产区机械化作业水平。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切实抓好土壤耕暄,改善耕地质量,全面提升地力。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试点,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增施有机肥,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改善防疫条件和养殖环境。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加快特色农产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订,从农产品生产的自然环境、生产过程、包装储运等方面统一实行质量标准控制,指导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
6、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生物、信息和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力度,力争在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和对俄农业技术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改善技术创新投资环境,鼓励大型涉农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化技术推广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普及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产业园区,加大科技、资金和设施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集约经营型农业园区,促进城乡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集聚。以农业专家、科技人员和示范园区为载体,引导农户及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一批引导型高标准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区、县(市)建设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
7、大力发展农村工业。鼓励城区企业和个人到郊区和县(市)进行异地联合开发,吸引城市工业和优势产业向县(市)工业园区集聚,提升工业开发区的总体功能。鼓励未设置和没有条件设置工业功能区的乡(镇)和企业到其他区、县(市)园区共同投资开发。大力发展食品工业、饲料工业等农产品加工业,到“十一五”期末,使食品工业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继续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围绕主导产业兴办各类资源加工企业。乡(镇)工业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国有企业和外商的联合,形成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集群发展的格局。?
8、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
⑴建立农资连锁营销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型农资企业实行农资连锁经营,形成规模化营销网络。到2008年,农资连锁配送网络覆盖60%的乡(镇)、60%的村和80%的农户。引导和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大型生资生产经销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建立高效运转的物流中心,引进和开发适宜农资特点的物资管理技术,提高配送中心运营水平。
⑵建立农村生活消费品配送体系。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积极引导城市商业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资建设或改造连锁农家店。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⑶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组织。鼓励和支持粮食收储企业、供销社、城市经营企业和农村经纪人参与农产品收储和运销经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发展民间运销大户、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组织创新,构建适应市场竞争的新型流通主体。到“十一五”期末,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粮食、畜产品、山产品等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在城乡结合部建设和完善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改超”步伐,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农产品流通。兴办并完善农村服务性行业,加强对农村的信息、运输、科教和金融等服务。?
(二)科学规划建设新村镇?
1、坚持原则,完善新村镇建设机制。要从农村现实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出发,统筹兼顾,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强迫命令。要坚持做到“五个先行”,即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和落实管理机制先行,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先行,自下而上明确建设重点的工作先行,确立长期行动计划和试点示范先行,建立部门联动、上下反馈的机制先行。?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已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村镇要按要求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村镇建设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制度,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原则,在重点示范村镇科学划分农村居民集中区、农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业区等功能分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以多层公寓为主的城市化住宅方式。
⑴乡(镇)规划建设。各乡(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组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编制详细规划。乡(镇)建设要按照完善功能、聚集产业和聚集人口的要求,科学确定乡(镇)规模和功能。重点抓好一批中心镇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乡(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区和示范区。
⑵村庄规划建设。村庄规划以自然村为单位编制,规划经费列入县、乡(镇)财政预算。规划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山地和旧宅基地;要突出农村特色,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充分利用山形地势,形成不同风格,防止搞成千篇一律的线条式规划。中心村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的规划要按照高标准、适当超前的要求编制。村庄规划要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按程序严格审批。在村庄建设中,政府以实行统一标准和以物代资、以奖代扶为主要投入方式,采取政府公开扶持标准、村民自主申报、择优选择定点、分批逐步推进的方法,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投入,鼓励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屯先行一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模式进行村屯改造。?
3、因势利导,完成村镇改造建设重点任务。各村镇要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群众为主、政府扶助,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动员受益农民主动投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村镇改造建设的重点是“六改四清”。
⑴“六改”。一是改水。集中资金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在水源条件好的地方实施“户户通”自来水工程,重点推广集中供水模式,采取建小型自来水厂和相邻村屯引水等多种形式改水。创新农村管水用水机制,深化产权改革,健全和完善农村自来水管养制度。二是改灶。引导农村居民改造燃柴炉灶,淘汰落后的烤房和砖瓦窑,推广省柴节煤炉灶和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到2010年,30%的农户新建和使用沼气池及配套设施,80%的农户用上省柴节煤炉灶,基本普及省柴节煤技术。三是改院。以美观、实用、经济为原则,重点改造泥土院套,划分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实施院内硬化、美化。以农村居民庭院绿化为主,将村庄绿化和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栽树种草,绿化、美化村庄,改善生态环境。四是改厕。整治改造露天厕所、粪坑,全面推广无害化厕所,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建沼气式厕所和室内厕所。户厕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新建公厕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五是改路。坚持先干后支、逐步推进的原则。成立村道建设理事会,实行民主管理。群众自筹资金要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规范操作,以投工投劳为主。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和省、市及区、县(市)配套资金及时到位。〖JP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通村公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3.5米,〖JP〗防止急于求成、降低标准建设。建立乡村道路管养机制,确保道路完好畅通。六是改人畜混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改变人畜混居状况,积极推广畜禽饲养小区建设。到2010年底,80%的农民实现人与畜禽居住的彻底分离。
⑵“四清”。一是清垃圾。清除房前屋后杂草、污泥。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立一个垃圾堆放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是清污泥。房前屋后建设排水明沟或暗沟,实现沟渠配套。农户排水沟要每月清理一次;村屯公共排水沟要硬化,每半年清理一次。清理整治村庄内的水塘和污泥坑,清除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内的污泥。三是清路障。清理、拆除占用公共道路、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对占道种植农作物的应退耕还路。严禁占道堆放农具、柴草和粪堆等。四是清柴垛。柴垛要进院或在村外集中堆放,并通过改变农村能源供给方式逐步予以取消。?
4、调整布局,适当归并小型村屯。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对规模过小、地位边远、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不便的自然屯,取消建制,整体搬迁或分散安置到附近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村镇定居,促进农村居住点规模化和社区化。鼓励、支持整屯转移,对准备实施整体搬迁并将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成为耕地的村屯,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5、健全组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本着群众自愿原则,建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保障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新农村建设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健全《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责任与约束机制。通过“村集体解决一点、农民自筹一点、市场化运作一点”的办法,解决部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日常维护管理费用问题,努力形成农民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1、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市级重点建设若干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每个区、县(市)重点建设1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2至3个骨干专业;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1个与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要抓好农村信息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发挥县(市)职教中心、农干校、农广校和农机校的作用,整合现有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有效资源构建农民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搞好师资培训,提高师资教学水平。抓好培训教材编写工作。?
2、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农业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到“十一五”期末,每个行政村培育2至3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80%的农户,每户农民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四)促进富余农民就业?
1、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外出务工农民的成功典型、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务工信息,积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对农民加强有关法律和务工常识教育,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就业期间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企业在依法破产、清偿债务时,要依法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纳入第一清偿顺序。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教育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开发农村劳务市场,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大力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和社区兴办农村劳务输出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个人开办劳务中介和发展经纪人组织,建立面向农民的劳动力中介服务体系,将分散、短期的劳动力转移就业转变为有组织、有规模的劳动代理,走劳务输出市场化的路子。到2010年,完成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每年培训2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突破130万人,每年新增转移5万人;农村劳务收入实现260亿元,每年递增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劳务收入实现1000元,每年增加200元。?
2、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平等、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体制。从2006年起,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就业管理。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起,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并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标准。构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的通道,鼓励被征地农民依照城镇自谋职业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低门坎、多层次、广覆盖”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村低保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为重点,以农村医疗救助为辅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设立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救助基金,对分散供养“五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整合农村敬老院,具备条件的区、县(市)可建立示范辐射型老年福利中心。全面建立和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到“十一五”期末,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必救”。健全优抚保障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其住房难、治病难问题。发展农村慈善事业、老年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等社会福利事业,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各级财政要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到2010年,达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保障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逐步使农民工在就业、医疗、再教育、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4、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整村推进,把工作的着力点下沉到村、落实到户。各项扶贫资金和扶贫措施要协调配套,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做到扶持一个见效一个。建立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救助制度。继续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到2010年,完成12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
(六)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加强农村教育事业建设。
⑴积极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投入,加快中小学校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采取切实措施引导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镇和县城集聚、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小学向乡(镇)和中心村集聚,逐步取消百人以下的村小学。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建寄宿学校,到2010年,建成120所寄宿制学校。
⑵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充分利用城市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培养适用型人才,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
⑶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统筹城乡教育,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城市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等要向农村学生开放。积极开展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支教。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到农村任教。?
2、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进一步健全县(市)公共卫生网络,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农民健康保障机制。整合城乡卫生资源,搞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帮助乡村卫生院(所)添置基本医疗设备,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形成以卫生院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机构的工作机制,重点进行技术指导、卫生院管理及设备支持等。加强村卫生所(室)房屋建设,添置基本诊疗设施。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鼓励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农村医疗市场。积极推进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核心的统一配送、合作经营的农村药品零售门店供应网建设。强化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辅助、技术监督为支持的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廉价。切实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到2010年,50%的镇(含农村街道)和40%的村建成省、市卫生镇、村。?
3、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热爱家园、遵纪守法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致富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引导广大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把乡(镇)文化站建成集文化、广电、体育、成教和科普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创新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现代化文明向农村辐射。繁荣村庄文化,挖掘、保护和弘扬民间传统文化,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创建文化特色村、示范户,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4、继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和工作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完善村务财务公开、会计代理和财务审计等制度,不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依法完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制度。加强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社会联动调解机制。到2010年,90%的区、县(市)建成“平安区县(市)”,85%以上的乡(镇)、街道和9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达到安全创建标准。?
(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道路建设,着力推进乡村公路网络建设。到2010年,南岗、道里、道外、动力、香坊、平房和松北7区100%的乡(镇)、建制村通高等级路面;呼兰区、阿城市、双城市、五常市和宾县100%的乡(镇)、85%的建制村通高等级路面;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方正县和延寿县100%的乡(镇)、70%的建制村通高等级路面。加强乡(镇)、村屯街巷道路建设,通村公路以市和区、县(市)投入为主,村屯内街巷道路以帮扶单位和乡村、农民共同投入为主,农家院内以农民投入为主。有关部门对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的乡、村道路建设要给予优先考虑。?
2、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⑴加大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优先解决高氟、高铁、高锰、有机污染、亚硝酸盐污染及地方病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到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以上,全部解决农村百户以上村屯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建设和完善骨干输变电、供电网络,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⑵加大农村新能源开发建设力度。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幅度增加农村新能源建设投资规模,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灶。积极扩大农村新能源试点规模,在全市首批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选择10%左右的农户进行新能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
3、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进村入户为重点,逐步建立农村“三电合一”信息体系。建设以电视、电话和电脑三种主要信息服务方式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三电一厅”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将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广大农民,为农民提供科技、市场、文化和教育等全方位服务。加快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形成数字化农业雏形,逐步实现气象、森林、草原、病虫害、土壤、水源和空气等数字化监控,提高生态环境综合管理预测水平,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4、加快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国土整治,积极开展流域治理,构筑防洪体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农村垃圾、污水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办法。控制农村环境污染,尽快建立垃圾处理制度,减少城市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倡导使用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消减农药、化肥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认真搞好村镇绿化,以农村“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为主,将村屯绿化和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鼓励种草、种花,绿化、美化村屯。到2010年,造林130万亩,实现荒山全面绿化、超坡耕地还林、重点流域治理、村以上道路绿化、农田林网恢复和村屯绿化等目标,完成双城市、道外区等地区的国土沙化治理任务。积极发展“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模式的循环经济,真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5、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⑴完善重点河流流域规划。重点建设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的区域控制性工程。完善呼兰河、阿什河、拉林河和倭肯河流域规划,制定蚂蚁河、巴兰河等重点流域规划,继续完善松花江干流防洪工程,新建亚布力、二甲沟水库等控制性工程,提高防洪标准和能力。
⑵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增加节水灌溉面积,更新节水设备,完善龙凤山灌区、西泉眼灌区、倭肯河灌区、蚂蚁河灌区、友谊灌区和香磨山灌区田间水利设施。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实行水价改革,建立IC卡用水制度,探索实行中水循环利用,主要大型灌区率先达到旱能灌、涝能排和节水高效的现代化灌区标准。
⑶加强小流域治理。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修复工程建设。重点加快道外区石人沟、阿城市杨树林、五常市杜家、宾县麻地沟和延寿县北安等小流域治理。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生态园林城和园林村建设工程,重点是农田、公路、村屯、旅游风景区林带、林地和水源涵养以及水土保持林的营造,保护基本农田。
⑷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每年改造中低产田20万亩以上;集中资金打造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支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6、强化农业生产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养殖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服务能力。?
五、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体系?
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规划理念,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实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形成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管理有序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体系。各县(市)要根据市域总体规划及各市级专项规划,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和地方资源特征出发,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加强对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屯布点规划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县(市)域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强化县(市)、乡(镇)政府的规划建设监察管理职能,建立乡(镇)规划监察专员制度,加强规划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技术规范体系,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框架?
各级财政要着力解决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问题,进一步理顺城乡分配关系,调整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公共发展环境。“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要认真贯彻“两个反哺”的原则,调整资源分配格局,积极向“三农”倾斜。?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统筹城乡发展递增投入制度,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方式。认真落实“三个高于”的规定,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逐步形成公共财政支持“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建立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加快城乡投融资体制改革,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用事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以商业性金融为主体、以政策性金融为补充、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贷覆盖面,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行为。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市财力支农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等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切实把好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关。?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围绕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市)乡财政体制等改革。切实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大力推动乡村民间组织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广泛实行委托服务制,大量减少县级政府在乡(镇)一级所设立的垂直控制、上下对应机构,将县(市)级政府服务农业的公共活动通过委托方式交给乡(镇)政府和民间组织办理,逐步将乡(镇)机构不能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推向市场。?
2、推进农村化债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禁止区、县(市)和乡(镇)政府违规购买或更新小轿车、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禁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3、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其依法开展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生产、市场中介、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经营、利润分成、共同发展的农民合作新机制。积极发挥各级供销社等农村服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现有网络、业务、技术、设施和贴近农民的优势,加快整合现有行业协会和经纪人资源,围绕特色产业组建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经营领域,提升发展档次。?
(五)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1、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县(市)、乡(镇)的职责和权利,加快规划、建设、城管和环保等部门职能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强化农村社会服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稳妥推进镇村撤并。加快中心镇建设,适当扩大中心镇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2、落实土地优惠政策。调整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政策,在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可按照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民持股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折股给农民,促进建设用地集中开发。建立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在制定村镇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工业或第三产业等村办企业用地,引导和鼓励相对集中发展村办企业。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鼓励各区、县(市)积极试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政策,允许县(市)、乡(镇)将村屯调整归并中新整理出的土地指标在本区域平衡使用。对进入集中居住区建房、购房的农村居民,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六、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成立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重大决策、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调度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区、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1、整合资金。市、县(市)两级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和部门(建设、教育、卫生、民政、环保等)管理资金,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新农村建设。?
2、整合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和户籍改革等各项政策,简化涉及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减免各项规费。以县(市)为单位制定具体扶持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3、整合力量。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卫生、建设、环保及各涉农部门要抓好“六改四清”工作;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中心村及自然屯的通电、通信、通有线电视工作;扶贫办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继续实施城乡对口帮扶,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实施意见。建立国家公务员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和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推动机制,形成社会各方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抓好试点工作,在近郊和远郊、乡(镇)和村屯不同层面,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带动和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种新农村发展模式。要正确处理单项工作和全面工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既要注重硬件设施的改善,更要注重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负全责。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市)工作情况,市直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市、县(市)直单位对口帮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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