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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批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2-03
  • 【生效日期】2010-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批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关于批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博士后工作空间,更好地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有关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我市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帮助企业吸引和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一项政策创新,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开展工作,加强交流,营造“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良好氛围。

二、新获准的12家基地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博士后工作部门,配备相关指导、管理人员,建立完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联系,认真研究确立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招收博士后人员要经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要明确考核重点和标准,注重过程管理,保证博士后研究水平和质量。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在经费、人力、物力配置上满足博士后科研工作需要。

三、新获准设立的基地应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尽快启动各项工作。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12家单位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

(联系人:郝时飞,林家乐,电话:82105486,82108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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