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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府办〔2005〕138号
  • 【发布日期】2005-10-24
  • 【生效日期】2005-10-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深府办〔2005〕138号 2005年10月24日)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净畅宁工程”,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客运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为实现联合整治行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整治行动的实施效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指挥部,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张思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陈胜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娇(市交通局)、余新国(市公安局)、刘胜标(深圳警备区)
成 员:陈惠港(市交通局)、许东平(市公安交警局)、刘钇(市公安局)、张耀先(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王宏彬(盐田区人民政府)、赵广华(南山区人民政府)、曾汉良(宝安区人民政府)、熊国伟(龙岗区人民政府)、彭冠友(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赵传伟(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 8 个联合整治小组(福田区联合整治小组、罗湖区联合整治小组、盐田区联合整治小组、南山区联合整治小组、宝安区联合整治小组、龙岗区联合整治小组、宝安机场联合整治小组、深圳市机动联合整治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惠港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深圳警备区等单位专职联络员组成。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套牌车、违章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
(二)坚决取缔“蓝牌”车、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查处异地出租车驻深营运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三)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严厉查处违章超速、超载行驶、私设站点及违规揽客、扰乱客运秩序等行为。
(五)严厉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及超限运输等违章行为。
(六)严厉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辆。
(七)严厉查处驾培行业的违章行为。
(八)查处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及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交通工具从事载客等非法营运的各种车辆;维修行业、驾培行业的各种违章行为;私设站点及违章揽客、越线经营;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超限运输及其他交通运输违章经营行为。
(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违章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未经安全检测车辆及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
(四)深圳警备区、武警部门负责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
(五)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区的联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联合整治小组每周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联合行动,具体时间、地点、次数自行安排。有关行动方案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指挥部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市统一联合整治大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确保领导到位、执法人员到位、值勤岗位到位;每月、每季度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小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联合整治的威力,切实解决我市交通难点、热点问题,使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在整治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各小组要做好整治情况收集及统计上报工作,每周制定行动计划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每周行动结束后,根据有关情况填写《联合整治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登记表》、《联合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上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四)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每月定期编制《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快报》,将各小组的出勤、查处违章等整治情况汇总公布,并抄送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
(五)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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