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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2011年度技改项目征集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10
  • 【生效日期】2010-03-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2011年度技改项目征集的公告

关于2011年度技改项目征集的公告




各位技师、高级技师:

为鼓励支持我市广大高技能人才积极钻研业务,攻克技术难关,推动我市企业经济发展,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决定开展2011年技术改造、技术革新项目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申报对象:

凡在深圳工作二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或相当于该资格人员均可申报。

2、征集内容:

凡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均可申报)。

具有节能、环保及创新发明等内容的技改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3、征集时间:

从2010年3月15日起到2010年6月30日17点截止。

申报的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后确定,并根据项目给一定资金资助。

注:申报表请到“高训中心”网(网址:www.szgxjd.com)下载或到高训大厦二楼技师服务中心领取。

联系电话:82997882

联系人:刘博祥 黄小燕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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