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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市发[2010]4号
  • 【发布日期】2010-03-29
  • 【生效日期】2010-03-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农市发[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要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重要意义

菜篮子工程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2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菜篮子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生产成倍增长、市场供应丰富、质量不断提高,为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消费需求、稳定社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近年来,菜篮子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发展变化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基本自给能力有所下降;在农村主体劳动力大量转移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风险增多的情况下,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依然滞后;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快向优势区域集聚的同时,市场流通设施建设滞后,产销不平衡、收益难保证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措施并未得到有效落实,难以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的质量消费需求;在国家重视和不断完善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调控措施的同时,“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手段相对缺乏,应对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的准备和措施明显不足。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农业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各级农业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菜篮子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按照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把这一惠及亿万群众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深刻领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丰富内涵

《意见》是指导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要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任务。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肉、蛋、奶、鱼、菜、果等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档期供应均衡。

要树立统筹推进的科学理念。统筹销区与产区利益,在不放松优势产区生产的同时,加强城市销区基本自给能力建设,密切产区与销区协作的利益关系,发挥好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考虑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又关注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在国家规划和宏观调控下,以地方为主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既重视生产能力提高、又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既注重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又注重农业多功能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统筹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依靠科技支撑,稳定提高产量和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要深化大中城市农业发展功能定位的认识。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大中城市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协调,大中城市郊区农业生产布局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农业发展战略布局规划。

要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以蔬菜、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生猪、肉鸡、蛋鸡、水产品等十种产品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带动园艺产品、畜禽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基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夯实稳定发展基础;健全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形成产地有准出、销地有准入、产品有标识的衔接配套制度,建立信息可得、身份可查、措施可举、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菜篮子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

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落实。合理确定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并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三、扎实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已经启动,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积极谋划,抓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近期,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全面了解和深刻理解《意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奠定思想基础;要利用网络和其他媒体加强《意见》精神解释和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争取更多的支持与关心,为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跨多个产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形成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合力。

三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各地菜篮子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分析菜篮子产业展形势,预测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目标任务、建设重点,指导大中城市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有计划地推进工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要加强部门沟通。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为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创造更好的条件。

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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