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南政办发[2003]16号
- 【发布日期】2003-06-05
- 【生效日期】2003-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南政办发[200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民政局《南岗区救灾应急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0三年六月五日
南岗区救灾应急预案
为规范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灾区经济得到有效恢复和发展,保障灾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救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局部服从全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措施,确保我区每一位灾民的妥善安置和基本生活需要。?
二、适用范围及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一)凡是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洪涝、冰雹、干旱、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均适用于本预案。?
(二)凡属于大灾、特大灾,本预案与市救灾预案同时启动,凡属中灾,本预案启动。?
(三)本级预案启动由区政府宣布。?
三、救灾的准备?
(一)紧急救援队伍的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组成。中灾以上的救援队伍由驻区部队及民兵组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灾、救灾及提供各项被征用的所需物资的义务。?
(二)紧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紧急救助物资主要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药品和其他紧急救援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由区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储备筹集。?
四、组织机构?
本救灾预案启动后,区政府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朱振德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冯德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玉兰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明举 区武装部部长?
徐德刚 南岗公安分局局长?
胡飞放 区卫生局局长?
杨慧芳 区环保局局长?
余景城 区城建局局长?
王顶在 区教育局局长?
祝云飞 区交通局局长?
王玉娥 区财政局副局长?
于 晓 区城管局副局长?
赵志庆 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有关街道办事处街工委书记、主任。?
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视灾情适时发布命令;检查下一级指挥部和有部门的救灾工作情况;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指挥长命令;研究确定有关救灾工作重大问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抗洪救灾各方面工作,包括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提供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案,传达领导小组指示,保持与灾区的通信联络,组织慰问救灾队伍,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在区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交叉问题,负责协调监督各成员单位救灾任务的落实及其他临时工作;?
(二)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区部队迅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群众,负责灾民转移安置地点及生活安排,及时调配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三)区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和群众积极投入救灾工作;?
(四)南岗公安分局负责救灾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及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下拔救灾资金,并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的发放、监督、检查工作;
(六)区交通局负责救灾车辆的调度及交通疏导;?
(七)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单位挽救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发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八)区城管局负责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九)区农林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区恢复生产工作;?
(十)区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保护,防止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破坏;?
(十一)区城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区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复建工作;?
(十三)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综合救灾工作,落实救灾指挥部的其他工作。?
六、灾民转移安置?
灾害发生后,在转移安置灾民工作中,主要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一是政府安排一批,对于在本辖区范围内转移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确定好安排办法、转移时间、安置地点、负责人员,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做到不漏一户,不伤一人。二是邻乡(镇)、村相助一批,对于向相邻乡(镇)、村转移的,乡(镇)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相邻乡(镇)、村要本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尽量帮助受灾乡(镇)、村做好转移安置工作。三是投亲靠友一批。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和邻里相助、亲友相帮等形式,接纳一部分灾民安全渡过暂时的困难。
?
七、保证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制。区政府将救灾工作纳入年终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救灾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利的单位、部门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先进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评比表彰制度。年终要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救灾工作考核评比,对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以区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通讯联络?
(一)汛期及灾害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并设专人负责联络。
(二)区民政局在汛期和灾害发生后设立24小时轮流值班,电话传真24小时开通,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及其他联络等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6237072 6208301 6213316?
传 真:62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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