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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省六届人大 各专门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 【发布单位】816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6-05-09
  • 【生效日期】1986-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省六届人大 各专门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将省六届人大
各专门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986年5月9日河南省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建议,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改为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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