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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602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1]113号
  • 【发布日期】2001-09-26
  • 【生效日期】2001-09-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1]113号2001年9月26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经贸委《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的意见
(省经贸委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农村市场是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启动市场的战略部署,大力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农村购买力
1.大力推进贸工农一体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结合“十五”规划,选择一批资源利用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贸工农一体化龙头企业,围绕形成有市场的优势名牌产品进行高起点的技术改造,增强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和转化能力。二是结合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业和科技部门选择一批品位和质量优势明显、当地加工转化率高的农产品进行基地建设和技术指导,扩大种植规模,提高产品质量,稳定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三是结合加强企农、企地关系,指导基层政府引导农户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以合同为纽带,签定稳定的产销协议,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压缩关闭过剩工业生产能力,协调引导部分企业转产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努力提高农产品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2.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以快速准确的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系统,使农民及时了解国内外、省内外市场信息。有关部门、有关市场中介组织要建立完善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网络,并把信息网络终端延伸到乡镇一级,及时向农民发布市场最新供求信息,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各级农业部门对已初步建立的农业生产信息网络系统要进一步扩大容量,延伸网络,依托当地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站和农机站等基层组织,侧重向农民发布最新农业科技动态,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种植水平。
3.坚决落实中央对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粮食、供销等流通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国家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政策。购销中存在的资金、仓储等困难由各级政府协调解决,绝不能因购销经营中存在困难影响农民正当收益。各级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监督检查,严格把农民缴纳的各项税费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只许降低不许提高。

二、健全农村市场网络,形成工农业产品双向顺畅流通的营销体系
4.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有形市场的建设。各地要编制市场建设规划时,要对集散能力强、辐射面广、交易规模大、管理比较规范的现有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分批改造,提高其物流设施和现代化程度,在市场化程度高的一些县城和农村中心城镇规划布点一批辐射功能较强的农产品发市场、农村工业品市场和旧货市场、集贸市场。市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
5.以规范化和规模化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营销形式。大中城市的国合商业和医药、烟草、煤炭、农机等系统的商贸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信誉、货源、经营场地、经营管理和人才优势,把经营触角伸向农村,通过在县城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中心城镇开办直销店、连锁店以及联营、代理委托等多种销售形式,广开渠道,方便农民消费。
6.积极引导鼓励多种成份和个体私营经营者开拓农村市场。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购销组织运销农副产品,大力发展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中介组织和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企业上,对于这些企业设立所涉及的注册登记、税收、收益分配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要建立农副产品销售“绿色通道”,除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取消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收费。

三、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增加农村市场有效需求
7.各工业部门和生产企业要把满足城乡市场需要,尤其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各级经贸委和各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农村市场调研,研究农民消费心理、消费水平、消费特点,面向农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为农民生产操作简单、功能适用、质量可靠、经济实惠的产品。
8.机械行业要根据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适应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要求,重点发展农村运输工具、农业植保耕作机械、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种机械设备。对目前产品性能、品种尚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长线产品,要加大开发改造革新力度,根据农村需求,从设计管理水平、提升关键部件、加工质量和测试条件入手,增强实用性,提高市场占有率。
9.轻工、轻纺行业要紧紧围绕市场做文章,在改造创新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努力开发满足各种不同消费者的生活资料产品。轻工行业要重点发展粮食、肉食品、乳制品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速农副畜产品的转化。大力开发与节水灌溉农业相配套的各种产品。轻纺行业,特别是化纤、棉纱、棉布生产企业,要加强与纺织品集散贸易市场的购销联结,开发新产品,发挥城市企业的产品开发优势和技术优势,促进纺织企业生产能力与农村市场紧密结合。
10.冶金、建材行业要围绕小城镇建设,组织和引导大中型建材企业根据农村住房改造、水利、小城镇建设等方面需要,大力发展适合农村房屋建设、室内装修、厨房、卫生间等配套的质优价廉的产品,引导农民使用适合本地需要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品。
11.化工行业要大力开拓化肥、农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发展和推广NPK复合肥料生产和使用比重;同时加快有机复合肥、生物肥等特种肥料的发展。要适时组织好农村各季节所需要不同规格型号的农模和棚膜的生产和销售。农药产品重点要在开发高效、浓缩、低残毒农药新品种上下功夫。同时,企业还要与农业服务部门紧密配合,大力开展测土、复混、平衡施肥和测虫施药等服务工作。
12.电子信息行业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面向农村广阔市场,重点开发一批适应农村基础条件,功能简单,操作简便,性能良好,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尽快投入农村市场,同时还可根据部分城乡居民现有家电更新换代的要求,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满足城乡不同消费者需求。
13.煤炭行业要紧紧抓住国家开发西部、保护环境、种草种树、退耕还林(草)的政策机遇,认真作煤炭市场的调查研究,把煤炭销售的着眼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深入持久地做好“煤炭送温暖”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四、支持生产流通企业与金融部门联手,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14.国有商业企业要充分利用流通网络健全、信息灵通、贴近农民等优势,发挥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努力降低流通费用,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商业信用,减少贷款拖欠,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对国合商业开拓农村市场招兵买马需流动资金,金融部门要给予支持。对少数负债较多、金融状况不好而在开拓农村市场中作用很大的企业,要按照企业申请、银行评估、专款专用、保证归还本息的原则,注入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15.工业企业要按照降低费用,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原则,强化营销管理,健全营销组织,完善售后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农村市场销售。要全面推进农村服务网络建设,推行经营承诺制,对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对家用电器、农业机械等高价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要做好调试、检修等多方面的服务工作,并建立售后服务定期回访制度。依托商品企业和农村个体修理户,建立完善的维修和技术服务网络。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要在送货下乡的同时,把使用技术也送到农民手中。
16.金融部门要积极发挥在开拓农村市场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农用生产资料和耐用消费品的信用消费,把农村潜在的市场消费需求转化为即期消费。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消费信贷试办业务,重点对农民暂时购买力不足而急需购买的大中型农机具和机电产品等给予信贷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开办个人存单、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抵押贷款及个人资信担保等形式,扩大农民即期消费。

五、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
17.各级经贸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制售假伪劣商品、坑农害农民行为的力度,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18.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要加快农村水、电、路与通讯设施建设,为家用电器、通讯工具及电机产品进入农村创造条件。电力行业要加快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电网改造的步伐,降低农民用电负担。建设部门要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引导农民转变生活方式,开拓新的消费领域。交通部门要制定村镇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村镇公路网络与国道、省道的连接,促进城乡交流。

六、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全面开拓农村市场
19.制定开拓农村市场的五年规划目标及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针对开拓农村市场工作的薄弱环节,在推进贸工农一体化、培育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网络、调整工业产品结构、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力争在短期内有所突破。同时,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当前开拓农村市场及扶持鼓励农副产品运销的政策、本地产品在农村销售政策、以工代赈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的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用规划和政策推动工作。
20.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抓好开拓农村市场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开拓农村市场的工作班子,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入手,制定工作方案,选准突破口,因企、因地、因商品确定工作方式,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州、市要在全面加强开拓农村市场工作的同时,围绕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工商联手开拓市场、推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等新的营销方式等不同侧面,培养典型,摸索经验,带动全局。
21.建立省级联系地州市、企业制度。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在开拓农村市场方面有突出特点和优势的地市和企业,建立省级联系制度,为这些企业按照市场要求和农村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寻求生产厂家和销售市场等提供全面服务。
22.加大开拓农村市场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在开拓农村市场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同时,广泛宣传地方工业品,通过介绍产品的质量、功能、作用和操作方法,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和懂得使用这些商品的好处,正确引导农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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