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 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 改革实施要点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
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
改革实施要点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1994〕151号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四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国发〔1994〕35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云政发〔1994〕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云南省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
199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年。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快财税、金融、外贸、外汇体制改革。围绕这两个重点,配套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作,搞好配套,精心组织,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地、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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