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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 【发布日期】2008-01-02
  • 【生效日期】2008-01-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2日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张广宁
二○○八年一月二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有关条文中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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