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技术监督局关于 对西安市低压电器等六类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技术监督局关于
对西安市低压电器等六类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1999〕122号1999年8月7日)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对西安市低压电器等六类商品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而且对维护企业的信誉,提高经营者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觉性都十分重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力度,建立有效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帮助专业市场以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自律机制。在对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以及对商品进行必要的抽检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意工作方法,不得干扰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繁荣的发展,使其成为消费者放心的购物场所。
关于对西安市低压电器等六类商品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西安市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低压电器等六类商品专业市场进行质量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精神,决定对我市低压电器、微型计算机、眼镜、家用电器、汽车及农机零配件和建筑材料等六类商品专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
为使治理整顿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
坚持“规范、引导、监督、服务”的方针,标本兼治,将整顿同治理结合起来,监督检查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有效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帮助有关专业市场和进场单位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自律机制,发挥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信誉的积极性,使我市市场成为消费者放心的购物场所。
二、治理整顿目标
经过整顿的市场要达到“三高一低”,即:市场中的无证和假冒伪劣商品得到有效遏制,大多数经营者在商品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商品的抽查合格率比整顿前有显著提高;市场中名优商品的销售份额有较大增幅,进场单位和客流量明显增加,经济效益有较大提高;市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成为消费者放心的购物场所,经过整顿使市场的知名度有较大的提高;经过整顿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率明显降低。
三、领导机构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在“西安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下,设立“六类商品专业市场质量治理整顿办公室”,西安市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打假办、市工商局、市商贸委、市技术监督局分管处长任副主任,莲湖、新城、碑林、雁塔、未央五区主管市场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西安市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治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一)治理整顿工作分批分期进行。首批在市直属的十大市场及有关区县选择五个市场进行治理整顿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全面展开治理整顿工作。首批治理整顿试点的市场为:玉祥门汽车配件城、西安电器城、大明宫建材市场、轻工业品批发市场、全市眼镜市场。
(二)治理整顿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技监、工商、商贸、专业市场管办部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联手开展工作。办公室在各治理整顿的市场成立“商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市或区技监、工商部门及市场管办等单位选派人员组成。按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各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为了提高治理整顿的有效性,要把对商品专业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放在指导和帮助各专业市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自律活动上。同时,对有严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根据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专业市场治理整顿的具体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组织专业市场的管办人员、各经营户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办培训班、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公开处理制假售假典型案件,集中销毁伪劣商品等多种形式,使专业市场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商品知识和法律观念明显提高。
2.商品质量检查、检验阶段: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有关专业人员对市场内销售的商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产品标识、外观质量及是否假冒产品等。同时,对部分商品进行抽样检验。掌握市场商品的质量状况,为下一步市场的建章立制,制定治理整顿的方法提供可靠的依据。
3.建章立制阶段:专业市场管办人员组织各经营业主制定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如商品进入市场的准入制度、商品质量进货验收制度、商品质量三包制度、售后服务制度、商品质量检查评比、奖罚制度等,根据市场商品构成的特点,逐步建立市场商品质量的自律机制。
4.自查自纠阶段:市场管办单位组织各经营业主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清除假冒伪劣商品,引进名优产品,逐步改善进场单位的结构,增加名优产品的比例。
5.商品质量复查、复验阶段:专业市场在自查自纠基本结束以后,向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由办公室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有关专业人员对市场内的商品质量进行复查、复验。商品质量的抽查合格率和名优产品占的比例以及客流量、经济效益情况等,作为治理整顿验收的主要依据。
6.检查验收阶段:由办公室在调查研究及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制订整顿验收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按验收细则对经过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效果,达到 目标要求的市场进行验收。
五、时间要求及表彰
第一批专业市场商品质量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999年底基本结束。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对我市重点大中型批发市场的治理整顿,使其建立起较完善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而带动我市其它商品质量的治理整顿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对于治理整顿工作成绩突出、管理规范,真正达到“三高一低”的治理整顿目标的专业市场,要大力宣传表扬,并由办公室予以表彰,授予“西安市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市场”牌匾。同时,从中选1-2个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律机制健全的专业市场,上报陕西省或全国“精神文明办公室”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