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29 16:52:3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工商总局3部规章规范广告经营-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陈思) 在《广告法》颁布10周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了《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明确规定不容印刷品广告鱼目混珠。这3部规章将于2005年1月1日施行。
与2000年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相比,新《细则》强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应当具备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还规范了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广告,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
比较2000年出台的《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新《办法》重点修改了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等。《办法》禁止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使用主办、协办、出品人、编辑部、编辑、出版、本刊、杂志、专刊等容易与报纸、期刊相混淆的用语。《办法》还把对印刷品广告的处罚提高到3万元的上限。
新颁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等,应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并吊销许可证。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