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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两院”组织法修订将列入立法计划-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10-29 13:45:3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两院”组织法修订将列入立法计划-

    
中国法院网讯 (吕坤良)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下午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后认为,“两院”组织法的修订宜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一并研究解决。


姜德明、李道民、吕忠梅等207位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6项议案。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认为,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是非常必要的。党中央成立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司法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正在进行调研论证。“两院”组织法的修订,宜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一并研究解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组织力量就修订“两院”组织法进行研究。建议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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