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邹声文 李亚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8-31 11:53: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 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就业促进法规定,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就业促进法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业促进法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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