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证券登记结算办法修改完成 股指期货推出在即-
  • 【发布单位】作者:周锐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1-28 11:09:5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证券登记结算办法修改完成 股指期货推出在即-

中国证监会27日表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办法》已修改完成,将于12月2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可以依法查询证券登记结算资料。这意味着,中国股指期货筹备过程中的又一项基础工作宣告完成。同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员撰文表示,中国推出股指期货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十月十四日,证监会公布《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改方案,拟将现有《办法》中的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改为“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法履行职责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条款中加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考虑到金融期货和股票现货市场密切相关,需要信息共享以利于跨市场的协作监管。他透露,金融期货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正在持续进行,此举只是筹备所需要一项基础工作,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马上要推出。

虽然监管方没有明确时间表,但市场传言,股指期货已推出在即。

日前,为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创建期货市场提供顾问的梅拉梅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国务院金融高层表示中国股指期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梅拉梅德认为,无论从交易所系统建设还是相关配套法规准备方面,中国都已完全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预计股指期货将在二0一0年推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员二十七日则在国内一证券媒体上发表研究报告,称投资者恐惧指数有助于提升政府决策的前瞻性、针对性与有效性。构建中国的投资者恐惧指数须从建设股指期货与期权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价格体系开始。

该文称,金融期货交易所受命负责筹备股指期货市场已有三年,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中国的国民经济也企稳回升,是继续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良好时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