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李天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2-19 08:48:3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拟规定地铁车厢内乞讨卖艺最高罚五百-
18日起至3月1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就《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民意。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行为,最高罚款500元。
地铁车厢内严禁饮食
地铁车厢经常出现乞讨卖艺或者派发广告的人员,还有的人在车厢内随意吃喝,这些不文明行为无视其他乘客的感受,影响恶劣,但以前地铁运营部门对这部分群体没有处罚措施。
此次征求意见稿弥补了立法缺陷,明确禁止以下行为: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躺卧、踩踏座椅、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行为,擅自销售或者派发广告等物品,携带导盲犬以外的动物进站乘车,吸烟、吐痰、便溺等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以及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一旦发现,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销售或者派发广告等物品,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派发物品。
导盲犬戴护具可乘地铁
针对导盲犬是否允许乘车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制止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发现非法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的,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地铁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告知乘客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遭遇,轨道交通出现列车延误、突发事件时,站台没有任何提示信息,造成大量乘客滞留。针对此种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运营单位应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告知乘客运营计划调整、列车延误等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更新内容,连续发布。否则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处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因节假日、恶劣气象条件、大型社会活动等原因导致客流量增加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采取增加运力、限制客流、封站、停运等应急措施。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