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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修法促进社区在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
  • 【发布单位】作者:卫敏丽 朱基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12-25 09:57:4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修法促进社区在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充分体现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定。


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提出,修订草案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定较少,未能充分体现社区在养老服务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可以将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作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内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修订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修订草案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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