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曹树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03-31 08:32:4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甘肃:“鼓励少生”是误读 草案仍在审议中-
近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的一条规定引起巨大争议,被认为是变相鼓励少生,与目前的人口政策相悖:对部分符合政策但放弃生育两孩的农村家庭一次性奖励千元以上。对此,甘肃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少生”是一种错误解读。甘肃省修正计生条例的核心正是落实中央精神、实施“全面两孩”。根据省情,部分少数民族还可生“三孩”。
有学者表示,奖励放弃生育两孩是一种画蛇添足的做法,让人们认为少生孩子依然是值得提倡的行为,既不符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也不符合国家“提倡按政策生育”的精神。
甘肃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庞波说,这一规定并非“鼓励少生”,而是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放弃生育两孩的家庭,这个群体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而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不管是否只生一孩,均不再享受奖励。
甘肃与全国的人口结构基本相近。2015年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365万左右,占全省人口的13.69%,已经超过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甘肃省2010年的总和生育率仅有1.28,远远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处于超低生育率水平。
在“全面两孩”的基础上,对于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甘肃拟允许其生育“三孩”。草案明确,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一方系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族、蒙古族、撒拉族、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但庞波强调,截至今天下午,草案仍在讨论审议之中,最终政策执行均要以审议通过的版本为准。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