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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总结检查“八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CAD技术 推广应用情况和组织实施CAD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设[1996]607号
  • 【发布日期】1996-11-30
  • 【生效日期】1996-1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总结检查“八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CAD技术 推广应用情况和组织实施CAD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总结检查“八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CAD技术
推广应用情况和组织实施CAD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设[1996]6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总后营房部:

“八五”期间,我部以《关于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大力提高我国工程设计水平的通知》(建设[1992]163号),对工程设计单位普及和发展CAD技术提出了要求。在各级主管部门支持下,各设计单位认真贯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纲要。为了总结“八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推动“九五”CAD技术应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八五”实施情况,总结经验

根据建设[1992]163号文附件一的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以自检为主,将自检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各部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并将情况汇总后报我部勘察设计司。

二、对CAD技术应用好,取得较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CAD出图率低、设计水平和质量差的单位,要予以批评,对CAD技术应用水平低于规定标准的单位,要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勘察设计单位,分析、总结他们的CAD技术发展状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九五”期间的工作提出建议。

四、我部制定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纲要》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于1997年1月底前报我部勘察设计司CAD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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