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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裁员 | 2019-08-30 17:04:08

请问律师

公司内一名员工,已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目前工作近八年,第二次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该员工工作表现不好,虽未严重违反员工手册, 但存在传播负能量情绪,频繁请假(病假、事假累计按不能辞退的最高上限去请),工作效率低(考核标准的最低标准去达成)等情况,以上情况均不涉及到可以辞退的范畴,但在员工中影响很不好。在HR与其沟通谈话后,仍然没有改变。 公司领导通过讨论决定不予其续签第三次合同,目前作为HR的我,需要在几天后告知员工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根据法律法规,应给予员工什么标准的赔偿,是按照前一年度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发放8个月的吗?如果是的话,是按扣社保前税前的工资计算还是按照扣社保税后的到手计算? 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第三次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只要愿意续签,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签相当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倍赔偿,即16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这种情况,作为公司的HR该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在与员工谈话沟通不续签时应注意哪些方面和细节。 如果以公司权益角度出发,如何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公司权益? 以上感谢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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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位律师解答

  • 刘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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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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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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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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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08:34
    • 南晓峰 服务方:
      根据以上规定,连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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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09:25
    • 答谢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你们可以自行决定签订固定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处理工作期限不定,其他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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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09:51
  • 李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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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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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0:44
    • 李晓轩 服务方:
      补偿金是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税前应发工资。就是不扣除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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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1:33
    • 李晓轩 服务方:
      你所说的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公司不签订,需要支付16个月的工资是不对的是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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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2:32
    • 李晓轩 服务方:
      公司要尽快跟他谈,提前一个月跟他讲清楚,不再续签,他愿去哪里告就让他去哪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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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3:52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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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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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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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届满,可以不与他再续签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工作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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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5:34
    • 王宝珊 服务方:
      您好,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届满,可以不与他再续签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工作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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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15:34
  • ¥8.33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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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需要在期限届满前告知对方就是的。按照税前的收入来计算补偿金的数额。可以支付一倍补偿金就是的。总之尽量把公司责任撇开就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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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26:06
  • 韩其虎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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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因为第二次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您作为公司的HR我认为你应当看下你们公司的规章的制度以及员工手册,找出员工违反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劝退。不然的话,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劳动合同期满后你们可选择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个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一个月的工资,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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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31:41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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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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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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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给你几点建议:1是这种情况是适用1倍的经济补偿标准,而不是按照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来支付两倍工资的补偿;2是月工资为税前员工应发工资总额,不是实际发放到手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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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39:57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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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这种情况公司应当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续签的话,员工是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为两个月的工资补偿,按照税前工资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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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42:19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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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其次: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觉得到期直接结束,不需要理由,也不会有补偿。
      展开
      收起
      2019-08-30 17:49:52
  • ¥8.33
    • 你好。这个情况是这样的,你这个属于合同的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终止的,那么,不续签合同应当给予员工进行补偿,而不是赔偿,1因此只需要支付8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指的是应得工资,而不是实得工资,按你的说法也就是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包括他自己那一部分,不包括单位缴纳那一部分。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第3次签订合同,员工路我愿意签,双方如果愿意签,那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单位有权不签订。这样可能会发生争议,发生争议以后,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的时候,他可以要求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那这个情况下是必须签的,因此说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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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8-30 17:50:42
    • 答谢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在第2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允许签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是8个月,因为他工作时间是8年,第二支付标准是劳动合同到期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该工资是指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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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7:51:23
  • 崔勇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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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云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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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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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即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与劳动者解决劳动关系的,同理,如果第二次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果不继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还是应当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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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8-30 18:04:50
    • 黄振波 服务方:
      唯一不同的区别在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劳动者出现本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执行N+1的经济补偿,也就 是说除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外,另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即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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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8-30 18:08:53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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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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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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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小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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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您这种情况建议公司先抓紧时间劝退,争取让对方主动离职。如果不行,比较非法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来看,相较于到期不予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要少一些,你也可以尽早打算。解除的同时也可以主动谈赔偿,但是一定要达成和解协议等文件就他同意接受赔偿留下证据,避免他走仲裁给公司增加诉累。
      展开
      收起
      2019-08-30 1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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