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间接投资是指发生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活动,包括国际信贷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
国外分公司是指投资者为扩大生产规模或经营范围在东道国依法设立的,并在组织和资产上构成跨国公司不可分割的国外企业。
国际企业通过转移价格控制它在国外的各子公司服从于其全球战略目标,来获取最大限度利润。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国家保障外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国外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股份资本,依法在东道国设立的独资企业。它虽然受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制定转移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下环境因素:市场状况;购买者支付能力;竞争状况;利润转移规则;合资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矛盾;租税;关税等。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
所谓WFOE模式,指的是外资PE/VC在进入中国时,首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WFOE),然后将注册资金结汇为人民币,再进行股权投资。
绝大多数的国际直接撤资事件发生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活动中。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美国按照1964年制定的对外援助法案成立的公司。其目的在于协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投资。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