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还是要从众吧?否则来个病人看人吃饭就高潮,我怀疑警方还要怎么执法?
不说中国的,说个外国的: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如果你说桌子腿、椅子腿这样的词,也被认为是淫猥的。
那么,问题来了——
桌子腿是性器官吗?
或者……
虾米豆腐,罪过罪过。
在我看来,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仅因为个人兴趣和爱好去传播转发的话,这个问题不大,也不算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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