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9-12-17
  • 【生效日期】1999-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

(1999年12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总参军训部、总政宣传部,各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直属体育院校:

自新中国建国五十年来,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开展的体育项目不断增加,截止到1999年年底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有96个。为了让全国体育系统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情况,便于工作,现将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公布如下:

田径、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举重、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自行车、击剑、马术、现代五项。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帆船(板)、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高山滑雪、越野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冬季两项、技巧、健美操、软式网球、武术、滑水、潜水(含蹼泳)、摩托艇、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桥牌、登山、攀岩、摩托车、汽车。铁人三项、高尔夫球、保龄球、地掷球、台球、藤球、壁球、橄榄球、车辆模型、航海模型、定向、航空模型、航天模型、飞机跳伞、悬挂滑翔、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轻型飞机、超轻型飞机、热气球、飞艇、无线电测向、业余无线电台。轮滑、推球、门球、舞龙舞狮、龙舟、钓鱼、风筝、信鸽、体育舞蹈、健美、拔河、飞镖、救生。

附件: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一览表(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