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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成立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人劳发[2001]790号
  • 【发布日期】2001-12-28
  • 【生效日期】2001-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成立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通知

关于成立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通知

(交人劳发[2001]790号)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的管理,经部研究,决定成立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现通知如下:

一、管理中心为部临时机构,业务工作由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该项工作结束后,该机构即予撤销。

二、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评审和论证,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验收鉴定和经费管理工作,向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及经费预算建议,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中心暂定人员6名,设主任一名(由陈国靖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由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从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和水运科学研究所借调或聘用退休人员。

四、管理中心的有关财务问题由部另行发文明确。

五、管理中心的联系电话:010-62079551、62014132、62079207、65292860、65292816;传真:010-62014132;电子信箱:west.jtt@rioh.ac.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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