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52号)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
你公司《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关于二零零一年工效挂钩的请示》(〔2001〕中冶矿人字第11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的办法,并将公司所有下属企业纳入工效挂钩管理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税基数为425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377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0。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四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