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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7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04-30
  • 【生效日期】2002-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7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7号




根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及《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第1号),现指定“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统一负责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具体任务如下:

一、发放和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CCC”标志;

二、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于特殊式样的“CCC”标志以及认证证书持有者自行印刷、模压等方式使用认证标志的设计方案进行核准和管理;

三、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地质检部门、指定认证机构、证书持有者、社会各界提供有关标志管理方面的信息。

有关规定将公布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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