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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9号
  • 【发布日期】2004-01-18
  • 【生效日期】2004-03-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9号)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03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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