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8-28
- 【生效日期】2010-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 2005年4月13日在第59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约束。
二、根据《公约》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公约》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管辖权。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