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9-14
  • 【生效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令第59号)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部(委、局)务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