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四川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11-15
- 【生效日期】2000-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六六”目标任务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六六”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有关部门: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实施“治水兴蜀、绿化全川”战略方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了“四五一化”目标任务。“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是“六六”目标,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需治理面积的6%,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人均建成6分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森林覆盖率年递增0?6个百分点,年修建农村道路6000公里,新增提水控灌设备6万台套(60万千瓦)。为了更有成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十五”末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六六”目标任务分项、分年予以下达。各市、地、州应将省上分解下达的目标再分解到县(市、区),使各级、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省政府将把省级有关部门的项目任务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对各市、地、州的目标任务,将结合“李冰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分年进行考核,并对获得先进的地区进行表彰,实行以奖代补。面向新世纪,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未来10年把我省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奋斗目标,为今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六六”目标任务列入政府任期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新机制,制定新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打好总体战,为全面完成“六六”目标任务,把我省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新的贡献。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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