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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函〔2003〕625号
  • 【发布日期】2003-02-18
  • 【生效日期】2003-0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函〔2003〕625号)




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与联运保赔协会(TT Club)开展业务合作的请示》(东大发[2002]第061号)收悉。根据《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此复

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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