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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3〕45号
  • 【发布日期】2003-07-01
  • 【生效日期】2003-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市“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电视电话会议和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哈尔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检查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和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请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好人员抽调任务。??

二○○三年七月一日


哈尔滨市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检查验收方案

为推动“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按照省、市“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开展“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省、市“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检查验收,进一步推动全市“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促进城乡卫生环境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改变我市城乡卫生面貌,不断提高全市城乡环境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我市在全省检查中取得好成绩,为夺取防治非典工作的最后胜利奠定基础。?

二、检查验收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检查验收范围:检查每个区、县(市)城区(镇)和1个乡(镇)、1个村(屯)。
(二)检查验收内容:?
1、城市(包括县城)?
①街路:主干道3―5条;次干道4―8条;背街小巷4―8条。
②社区:2个。
③建筑工地:2个。
?④城乡结合部:2个。
?⑤铁路沿线、过城河两岸:2处。
?⑥集贸市场、饭店、旅店、理发店、浴池、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各2个。
? ⑦公共厕所:2座。
?2、农村。
?①街路:乡(镇)主干道2条;背街小巷3―6条;村屯各种道路3―6条。(检查街路时,包括检查“三堆”清理情况和有无畜禽散放现象)。
?②住户:3―5户(包括室内卫生、庭院卫生、厕所、饮用水等)。
? ③鼠密度:检查灭鼠设施、灭鼠药投放情况及鼠密度监测资料。
?3、长效工作。城市(县城),检查水冲式公厕建设,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有无具体规划、措施和目标。农村,检查乡(镇)以上有无改水、改厕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 (三)检查验收标准:执行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督导组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卫生环境整治项目评分标准。

三、检查验收方法?
每个检查验收组分成城市和农村二个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一是检查验收区、县(市)城区(镇);二是随机抽取确定检查验收一乡(镇)、一村(屯),并按检查验收标准评分。
? 检查验收要注意做到边查边改。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向被检区、县(市)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市指挥部将对全市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验收组组成和检查验收时间
? (一)检查验收组组成
? 全市共分6个检查验收组,每组8人,各组正、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督查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6人,其中市城管局、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市爱卫会各抽调2人。各有关单位及指挥部督查组于7月1日前将确定的检查组人员名单报市指挥部综合信息组。7月2日各组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开会,进行分工,明确检查验收任务、内容和标准等。7月3日至7月6日,各组启程分赴各区、县(市)开展工作。
? (二)检查时间
? 7月3日:道里区、太平区、通河县、双城市、依兰县、尚志市
? 7月4日:道外区、香坊区、木兰县、阿城市、方正县、延寿县
? 7月5日:南岗区、动力区、平房区、巴彦县、五常市、宾县、呼兰县

五、几点要求
? (一)各区、县(市)要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切实组织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并推进整治活动的全面开展。
? (二)各检查验收组要坚持标准,严格检查,不走过场。
? (三)各组组长负责与被检查区、县(市)进行联系。
? (四)检查验收组到区、县(市)后,不听汇报,直接分组进行检查。
? (五)检查验收组在现场发现问题时,要当场明确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不当场评分,做好检查记录。
?(六)各组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总结和评分意见,并于7月6日17时前报市防非典指挥部综合信息组。
? 市指挥部综合信息组电话:48808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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