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2008〕76号
  • 【发布日期】2008-06-03
  • 【生效日期】2008-06-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8〕7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3月17日至4月15日,省政府派出6个督察组对各市、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琼府〔2006〕43号)和省政府“2007年全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12.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县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是各市、县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以来,各市、县共召开72次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海口、三亚等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制定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海口、三亚、洋浦、陵水等市县还制定了《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工作社会化等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三亚市政府计划到2010年投入10500万元资金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三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识有所增强,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口市还实行了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函告制度。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城市消防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各市、县政府普遍重视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都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海口市还编制了桂林洋、大致坡等重点镇的消防规划,三亚市专项消防规划已正式批准实施。二是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7年以来,全省共新增消防车33辆、消防摩托车37辆、消防器材2970件套、市政消火栓1472个和一大批个人防护装备。三是消防站建设进展顺利。洋浦特勤消防站、三亚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海口白龙、海甸西消防站和三亚海坡消防站正在建设,万宁兴隆消防站和琼海特勤消防站也在筹建中。

(三)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省火灾形势平稳。各市、县结合本地区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的需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省政府“12.19”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市、县迅速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联合检查、共同执法,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强大态势。据统计,各地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7次,检查单位10860家,发现火灾隐患8661处,督促整改7898处,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家,整改销案9家。通过专项治理,初步建立起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07年至今,全省共发生火灾1662 起,死 7 人,伤 10 人,直接财产损失 740万元,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消防经费投入有所增长。一是2007年全省投入消防工作经费达9568.85万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9%。其中,海口、三亚、澄迈分别投入2954.94万元、1960万元和328.9万元,洋浦开发区采取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模式投入消防经费2664万元,创历史新高。二是全省2007年从征收的1.56亿元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划拨2482.67万元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市、县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农垦”为依托,通过多形式、多载体,积极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开展消防宣传。二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各市、县普遍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千村五一”消防宣传现场会精神,制定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方案和标准,部署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突破。洋浦率先在全省建立首支合同制消防队伍,征召了2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均衡。部分市、县政府消防工作目标没有层层分解,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和执行责任制考评机制,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工作不到位。全省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场所和老城区火灾隐患突出,大部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能力较弱,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导致经营与住宿混合场所火灾多发,人员伤亡突出。此外,部分市、县政府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力度不够,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检查力度不足,导致单位带险经营。目前,全省仍有东方、昌江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销案。

(三)消防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消防站建设任务未完成。琼海特勤消防站建设进展缓慢,海口海上消防站建设和定安消防站搬迁没有实质性进展。二是消防装备建设仍有欠账。目前,全省抢险救援车和抢险救援设备量少质差,抢险救援车缺口17辆。三是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不足。目前全省市政消火栓欠帐率31%,文昌、东方、澄迈等市县新增道路没有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四是公安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公安消防警力增长缓慢,消防队伍实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矛盾不断加大。五是多种形式队伍建设严重滞后。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不到位,由于缺乏资金保障,小城镇消防力量几乎空白。

(四)农村抗御火灾能力较弱。新农村建设没有统筹考虑消防工作,致使农村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匮乏,防火条件差,村(居)民预防和处置火灾能力差,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五)消防经费保障乏力。全省特种抢险救援装备保障经费不足。大部分市、县消防业务费基本支出保障定额不达标,消防部队人员高危行业执勤补助未落实。如琼海市和乐东县消防业务费基本支出仅完成定额标准的36.8%。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各市、县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工作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对存在问题实行督办整改,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县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琼府办〔2008〕54号)的要求,以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责意识,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落实督办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考核和督办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各市、县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琼府〔2006〕43号),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尤其是抢险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设备及市政消火栓建设,力争2008年底前全部达标。琼海、定安等市县要落实资金,完成消防站改造和建设。

(四)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8个单位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海南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琼公通〔2007〕191号),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一并规划、建设和达标验收,切实提升农村防控火灾能力。

(五)提升消防经费保障能力。各市、县要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发的《武警海南省消防部队业务费管理实施办法》 (琼财行〔2006〕2192号),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部队日常抢险救灾业务正常运转。

二○○八年六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