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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有偿转让原哈尔滨轻工学院房地产请示的批复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3〕77号
  • 【发布日期】2003-12-08
  • 【生效日期】2003-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有偿转让原哈尔滨轻工学院房地产请示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有偿转让原哈尔滨轻工学院房地产请示的批复

(哈政综〔2003〕77号)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有偿转让原轻工学院房地产的请示》(哈职院呈〔2003〕8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将原哈尔滨轻工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17号、平公街94号的办公楼,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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