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发[2009]12号
- 【发布日期】2009-03-25
- 【生效日期】2009-03-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沈政发[2009]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是国家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也是蕴含重大发展机遇的一年。今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把深化改革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为做好2009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内流转率达到15%。选择部分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心,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民以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完善各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使农村土地承包更加制度化、法制化。
(二)创新农业经济区体制机制。以农业经济区核心区为主体,稳步推进乡镇体制改革。合乡并镇、优化职能,建立经济和社会管理统一的农业经济区管委会体制。重点推动于洪区九龙河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改革,加快苏家屯永乐、东陵祝家、新民大民屯等农业经济区体制改革步伐。
(三)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动以整合乡镇推广站、组建区域中心站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增强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沈政发〔2008〕29号),推行“3A”级规范社评选认证体系。积极培育畜禽、蔬菜、林果、花卉、食用菌等各种专业合作社。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一)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进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促进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沈阳电机、沈鼓集团、沈阳机床、北方重工等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东药集团合资合作。充分发挥我市产权交易所作用,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鼓励企业主动寻找战略并购机遇。
(二)稳步推进公用事业企业重组。做优水务集团,加快境内外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强煤气集团,加快资源整合,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快推进与港铁公司的合资合作。
(三)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进振兴环保等国有企业上市,培育沈鼓集团、北方重工、中北物流、副食集团等优势企业上市。推进机床集团、东药集团在核心资产上市的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调整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适时出台《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实现全部公共资源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开放。加强财税政策支持,扩大融资渠道,破解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为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开展配套服务。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偿金,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打造东北区域金融、物流、现代商贸、休闲旅游中心,提升中心城市聚集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确保我市保留的审批项目科学、合理、规范。深入探索审批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涉企服务功能的整合。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审批流转程序,减少涉企收费。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实时监控与监督管理,确保审批和服务行为规范到位。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以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在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
(三)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发展、搞活事业单位。修改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和各项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体制改革,调整涉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审批管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清理整顿。
五、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宏观调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综合专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区、县(市)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对“三农”、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增值税转型等国家财税制度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取消或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东北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制定东北金融中心战略规划、金融商贸开发区和金融街专项规划,适时出台扶持东北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不断推进银政、银企对接和银团合作,支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做大做强。加快组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指导并帮助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和沈北新区建设投融资机构。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适时出台《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优化资源结构,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逐步完善投资中介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设立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县域担保和投融资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落户沈阳。探索发行企业、地方债券。
(四)稳步推进水价和环保收费改革。适时调整供水价格,推行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污水、垃圾和排污等项收费改革。
六、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民生。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加强住房、医疗、助学、供暖等专项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应急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予以货币补贴、及时发放廉租房补贴,在全国率先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积极推进科技企业股改和挂牌工作,完善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城区学校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益性文化设施。
七、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
(一)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人口管理、交通、产业集群、电信、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环境治理一体化,加速实现经济区共同发展。
(二)落实相关规划。在落实好《沈阳经济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同时,还要做好《沈抚连接带总体发展概念规划》、《沈辽鞍营产业经济带发展规划》、《沈本产业经济带发展规划》、《沈阜产业经济带发展规划》、《沈铁工业经济带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使产业带尽快形成规模,并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
(三)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一批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经济区公路、铁路、城际客运建设。深入开展沈阳经济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继续把沈抚同城化建设作为沈阳经济区建设的突破点,加速推进沈抚连接带建设。
八、抓好改革试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积极争取将沈阳经济区设立为新型工业化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研究制定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明确改革试验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做好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适当时机,启动申报工作,争取得到国家的批准。
(二)积极开展开发区体制创新试点。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上,在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开发区试点,下放土地开发、机构设置、规划审批和社会管理等项权力,并赋予这些开发区市级审批权限,实行封闭管理。
(三)深化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在沈北新区内选择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区域作为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举措。不断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机制,大力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与政府雇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探索建立干部人事管理新制度,不断激发干部潜力,提高行政效率。
九、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市的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改革措施,在改革的新起点上加大改革力度,力争在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通过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指导与协调。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改革,一把手要亲自抓,既要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又要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强化工作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发改委报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市发改委通报本部门改革的进展情况。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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