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报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4〕29号
  • 【发布日期】2004-04-08
  • 【生效日期】2004-04-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报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报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4〕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自2004年1月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报》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同时经市编办批准,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政报》编辑部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室。更名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将更好发挥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作用,请市政府各委、办、局将本部门制发的规范
性和政策性文件(连同电子软盘)及时报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室,以便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上选登。

联系地址:市政府办公楼249室,联系人:祝玉学,联系电话:84613395。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