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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瑞士小提琴家和奥地利钢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2113号
  • 【发布日期】2004-10-27
  • 【生效日期】2004-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瑞士小提琴家和奥地利钢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瑞士小提琴家和奥地利钢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11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4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瑞士小提琴家道洛西娅・塞斯勒和奥地利钢琴家狄奥多尔・诺尔弗一行2人,于2004年11月至12月到上海、广西、湖北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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